紅網湘潭站1月28日訊(湘潭晚報記者 周玉婷 通訊員 周紅傑)近日,在京港澳高速湖南段發生的一起事故中,肇事司機因無法識別所處位置,自行駕車一個多小時,將傷者送到了長沙一家醫院。1月27日,高速交警提醒,此舉存在極大安全隱患,駕駛人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後,應及時根據有關標識定位並報警。
  1月13日,樊某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由南往北行駛時,違法從右側應急車道超車,撞上一名患有精神病的行人。因對事發地不熟悉,樊某自行將傷者帶下最近的出口,找尋醫院未果後,再次上高速行駛一個多小時,將傷者送到了長沙某醫院。
  警方表示,樊某這樣自帶傷員去醫院的行為,存在極大安全隱患。作為非專業人員,可能無法控制傷勢,也不懂得應急處置。傷者一旦因處置不當出現意外,樊某的行為可能涉嫌犯罪。
  湖南高速交警提醒,高速公路的中央隔離帶或右側路肩上,每隔1公里會有一個公里數牌,上面標有數字和高速公路名稱。離服務區、出口、互通2公里以內,會出現多輪提示牌。駕駛人可根據這些參照物確定自己所處的位置。  (原標題:出車禍無法識別位置應該立即報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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